在7月份,我们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有绿卡的海归:如何保持绿卡身份? 》,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一些读者来信询问,自己还没有绿卡海归了,是否就无法再获得绿卡了呢?
的确,由于美国的经济危机使得就业机会减少,而相比之下,中国的经济继续蓬勃发展,很多来自中国大陆的留美人士选择了海归。对于这些海归们,是否绿卡之路就因此被堵住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出生在中国大陆的人士,如果条件具备的话,可以在回国发展之前自行递交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虽然在申请获批之后,需要等待排期,无法立即递交身份调整申请,但是好处在于,已批准的I-140不会过期。也就是说,即使你离开美国回国发展後,只要你继续在申请的领域内工作,你已经批准的NIW仍然有效。你可以在国内等待排期。当你的NIW优先日期早于美国国务院发布的排期截止日期时(即你的移民签证有名额),你可以通知移民局你有已批准的I-140以及你的移民签证有名额,并要求进行领事处理程序。移民局将会通知国家签证中心。之后,你将会收到领事处理程序所需的文件包裹。一旦你收到包裹,你需要填写必要信息,并与驻中国的美国使领馆约定时间面谈。如果面谈顺利通过,你将在入境时收到绿卡。如果你已经结婚的话,你的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在国内也可以与你同时通过领事处理程序申请绿卡。
举例:
简是出生于中国大陆的专业钢琴演奏家。她的NIW申请已经被批准。但是,由于排期所限,她无法立即递交身份调整申请。恰好国内有更好的机会,她选择了回国发展。两年以后,她的优先日期到期。简可以提交I-824通知移民局,后者再通知国家签证中心以便开始领事处理程序。一旦面谈顺利通过,她可以重返美国并在入境时获得绿卡。
此外,如果你回国时没有批准的I-140,你也可以在国内获得一定成就,等条件满足後直接申请NIW或EB-1A, 在I-140获批後如无需排期或等排期到了後再通过领事处理程序申请绿卡。或者如果你在一家美国公司的中国分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若公司同意的话也可申请EB-1(c),等EB-1(c)批准後再通过领事处理程序申请绿卡。我们的一些客户就是在国内直接申请了这些类别的I-140,等批准後再通过领事处理程序获得美国绿卡的。
总而言之,无论你已经有了批准的I-140还是没有递交I-140,你在海归後依然可以申请并获得绿卡。
办公室开放日邀请
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 到下午12:00,我们将对公众开放我们的洛杉矶和矽谷两个办公室免费回答问题。我们将提供一些免费的水果,饮料和便餐,欢迎您到访这两处办公室。如果您有任何有关F-1, H-1B, NIW, EB-1,投资移民和亲属移民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将现场提供免费咨询。
开放日时间和地点如下:
加州矽谷办公室
时间: 9:30 am – 12:00pm, 太平洋时间, 星期六,2010 年10月9日
主办人:张哲瑞律师
地址:2225 E. Bayshore Road, Suite 200, Palo Alto, CA 94303
我们的办公室位于Highway 101边上,离斯坦福等校比较近。楼下提供免费停车。
加州洛杉矶办公室
时间:9:30 am – 12:00pm, 太平洋时间,星期六,2010 年10月9日
主办人:张大钦律师
地址:70 S. Lake Ave., Suite 920, Pasadena, CA 91101
我们的办公室位于Pasadena城中,离USC, UCLA和Caltech等校比较近, 楼下提供免费停车。
如果您有意前来,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免费注册,以便我们统计人数准备食物:
http://survey.constantcontact.com/survey/a07e31g35p8gehic1vt/start
-By Alex Yoon-ki Park律师
移民签证律师 - 张哲瑞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专长于科技职业移民及特殊技能移民。本著" 真诚服务,注重效果" 的精神,张哲瑞律师团队为无数华人赢得了在美国的移民权益。
Web: http://www.hooyou.com
E-Mail: jzhang@hooyou.com
Tel: 1-800-230-7040
投资移民及跨国经营法律律师 - 申建明
申教授律师行主营EB-5投资移民及L-1/EB-1c跨国经营法律业务。申建明律师是为数不多的EB-5律师之一,担任7个EB-5区域中心的签约合作律师。
我行担任多家跨国公司法律顾问,处理跨国经营中的诸多法律问题,并为跨国主管申请L-1A工作签证以及EB-1c永久居住权。
212-488-6888
info@shenlaw.com.
科技人才移民律师 - 范毅禹

范毅禹律师生于台湾,就读于法国巴黎高等社会科学院(Ecole Des Hautes Etudes Sciences Sociales),研究社会经济史。 一九八七年赴美国攻读法律,获JD学位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範律师专长于科技人才移民,一九九五年以来,又专注於EB-1,EB-2杰出人才移民和国家利益优先豁免申请等专业领域,在其中独占鳌头。 此举不仅在中国律师中领先群伦,在美国律师中也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