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持1.htm">B-1商务旅游或1.htm">B-2 观光签证来美国的人士,在入境时海关CBP 官员都会给一张I-94 小白卡,上头注明来美国的入境时间,入境日期,以及可以允许在美国停留的有效时间,小白卡的重要性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相关资料可以在http://www.lianglaw.com/come-to-usa.htm 查询。通常在入境时CBP 会依照你来美国的性质与需要给予几个星期至6个月不等,如果你I-94 快到期了却因为有其他原因必须要延长在美国的停留时间,可以提出延期6 个月的申请,通常在美国最长可以停留时间为一年。
在以B 签证入境美国後, 你也可以在I-94 的有效时间内到美国邻近国家像是加拿大,墨西哥以及Caribbean islands (不包括古巴) 30天以内(到这些国家如果需要该国的签证还是要去签), 再持原有的I-94 入境美国,直到I-94 的有效期限为止。因此,如果你B-1/B-2 的I-94 快到期了,是不能出境加拿大或墨西哥或Caribbean islands (不包括古巴) 几天再拿一个新的I-94 进来的。
举个例子来说, 如果你在2009年8月20日以B-2 身份来美海关给你I-94 允许你在美国停留到2010年2月19日,你打算在2009年的10月2日到加拿大或墨西哥以或Caribbean islands (不包括古巴)玩个20 天再在2009年的10月22日回来美国, 那麽你可以持原有的I-94 再入境美国直到2010年2月19日,如果没有在I-94 到期前提出延期的申请的话,那必须在2010年的2月19日前离开美国。
如果你以B 签证入境美国後,又到邻国像是英国或法国旅游,然后又回来美国的话,你的第二次入境时CBP 官员会当你是新的入境来处理,你是不能以前一个没到期的I-94再重新入境的,CBP 官员也会重新审视你入境的理由及给一个新的I-94 及有效停留期限。要注意,B-1/B-2 签证是用来在美国短期商务或旅游探亲,如果CBP 认为你有长期在美国居住的意图,CBP 官员也可以因此而拒绝你。此外,即使你到加拿大或墨西哥以或Caribbean islands (不包括古巴)後持有效的I-94 回来,但是你有其他犯罪记录在案的话,CBP 也可以以此理由拒绝你的再度入境。
-By 梁勇
移民签证律师 - 张哲瑞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专长于科技职业移民及特殊技能移民。本著" 真诚服务,注重效果" 的精神,张哲瑞律师团队为无数华人赢得了在美国的移民权益。
Web: http://www.hooyou.com
E-Mail: jzhang@hooyou.com
Tel: 1-800-230-7040
投资移民及跨国经营法律律师 - 申建明
申教授律师行主营EB-5投资移民及L-1/EB-1c跨国经营法律业务。申建明律师是为数不多的EB-5律师之一,担任7个EB-5区域中心的签约合作律师。
我行担任多家跨国公司法律顾问,处理跨国经营中的诸多法律问题,并为跨国主管申请L-1A工作签证以及EB-1c永久居住权。
212-488-6888
info@shenlaw.com.
科技人才移民律师 - 范毅禹

范毅禹律师生于台湾,就读于法国巴黎高等社会科学院(Ecole Des Hautes Etudes Sciences Sociales),研究社会经济史。 一九八七年赴美国攻读法律,获JD学位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範律师专长于科技人才移民,一九九五年以来,又专注於EB-1,EB-2杰出人才移民和国家利益优先豁免申请等专业领域,在其中独占鳌头。 此举不仅在中国律师中领先群伦,在美国律师中也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