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是英文“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process”的首字母缩写,它是一个全新的劳工证申请程序。
PERM从2005年3月28日开始生效。根据PERM法规规定,2005年3月28日以后的所有新劳工证申请都将通过PERM程序来提交。从2005年3月28日开始,新的申请将不采用传统的劳工证和RIR程序处理。简单扼要地说,PERM程序要求雇主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进行一系列的招聘活动以测试工作市场。如果通过招聘程序没有找到合格的和愿意应聘的美国工人(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某些有特殊工作许可的外国人),雇主才能提交PERM劳工证申请。
PERM和之前的劳工证申请程序的主要区别在于通过PERM提交申请的同时不需提交证明文件。但是雇主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前准备好所有的证明文件以备劳工部(DOL)审查。如果劳工部(DOL)要对该案审查,雇主必须在劳工部发出审查信件後的30天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劳工部(DOL)将在45至60天内对通过英特网提交的PERM劳工证申请作出裁定。
什么人需要申请PERM劳工证?
通常,PERM 劳工证是第二类优先(EB-2)和第三类优先(EB-3)移民申请的必要步骤。EB-2申请中的职位要求申请人是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和五年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务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不寻求国家利益豁免NIW)。EB-3申请中的职位要求申请人是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熟练工人和无技能工人。
以下类别的移民申请不要求劳工证:
全部家庭类移民申请
具有杰出技能的人才,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以及跨国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调动(EB-1)
国家利益豁免 (NIW)
投资移民
申请PERM劳工证的大概步骤是什么?
PERM程序是一个复杂的程序。它需要对以下各方面进行透彻瞭解和分析:外国雇员的资格,招聘职位,工作环境,对所招聘职位职责和要求的策划,招聘日程的细节安排和跟进,遵守制定的招聘程序,以及适当的文件准备和表格的技术性检查。以下是劳工证申请的大致步骤:
与律师签订僱傭协议;
雇主完成PERM劳工证申请信息表格的填写,并提供该职位详细的职责说明和要求;
律师从所在州的工资决定机构(State Wage Agency SWA)获得现行工资标准;
在律师协助下,雇主按照规定步骤进行招聘活动并作文件记录;
雇主同意为外国雇员进行PERM劳工证申请;
招聘活动必须在申请提交前的30天至180天之内完成(有一种例外情形);
雇主筛选和审查申请者;
如有需要,雇主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雇主完成对所有申请人的评估,并告知律师被僱傭和被拒绝人员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关拒绝理由的详细信息;
如果该职位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应聘,雇主应该准备详细的招聘报告并在文件上签字;
雇主可以通过因特网提交PERM申请或者通过书面填写ETA-9089表格提交申请;
如果劳工部(DOL)认为雇主进行了规定的招聘活动并未找到适合该职位的美国工人,劳工部将在大约45至60天内批准申请;
如果劳工部(DOL)决定特案审查一份申请,则该雇主则应在劳工部发出特案审查信後30天内提交所有文件。如果雇主未在30天内提交相关文件,劳工部会拒绝掉该申请,并要求该雇主今后的所有劳工证申请都在劳工部的监督下进行广告和招聘程序;
劳工部完成对雇主文件的审查後,可能会批准劳工证申请,拒绝该申请,或者让该雇主在劳工部监督下的进行招聘程序。
PERM 劳工证申请的要求
PERM劳工证申请对雇主有如下具体的要求:
为外国劳工提交申请的雇主必须证明:
-By 张哲瑞
移民签证律师 - 张哲瑞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专长于科技职业移民及特殊技能移民。本著" 真诚服务,注重效果" 的精神,张哲瑞律师团队为无数华人赢得了在美国的移民权益。
Web: http://www.hooyou.com
E-Mail: jzhang@hooyou.com
Tel: 1-800-230-7040
投资移民及跨国经营法律律师 - 申建明
申教授律师行主营EB-5投资移民及L-1/EB-1c跨国经营法律业务。申建明律师是为数不多的EB-5律师之一,担任7个EB-5区域中心的签约合作律师。
我行担任多家跨国公司法律顾问,处理跨国经营中的诸多法律问题,并为跨国主管申请L-1A工作签证以及EB-1c永久居住权。
212-488-6888
info@shenlaw.com.
科技人才移民律师 - 范毅禹

范毅禹律师生于台湾,就读于法国巴黎高等社会科学院(Ecole Des Hautes Etudes Sciences Sociales),研究社会经济史。 一九八七年赴美国攻读法律,获JD学位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範律师专长于科技人才移民,一九九五年以来,又专注於EB-1,EB-2杰出人才移民和国家利益优先豁免申请等专业领域,在其中独占鳌头。 此举不仅在中国律师中领先群伦,在美国律师中也屈指可数。